2011年2月10日

2011/02/10のつぶやき

12:09 RT @songshinan: 居然有人认为网友举报卖艺的是乞丐并且强迫警察把他们带回局里盘问是"应当的程序"。我想跟他说的是,你走在大街上,你长得像个乞丐,你被网友举报拉到警局里去,你就知道这程序很应当,很正当了。【哇!居然有屁民敢"强迫警察"…… 】
06:23 @邓飞 :福利院根本就不想国内家庭收养,因为他们找国内家庭收钱没有法律依据。而如果是涉外收养,民政部就有规定至少可收境外家庭3000美金手续费和其他赞助。如此,国内家庭的收养就会繁琐复杂,令你知难而退,主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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